1、有关签约问题
(1)什么是《推荐表》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的一种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的介绍信。每个毕业生只有一张推荐表,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学校统一发放到系、办学点;学生在系或办学点领取(每年11月中旬发放)。
(2)什么是《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四份,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由学校统一发放到系、办学点,学生在系、办学点领取,毕业生凭已签约《协议书》办理《报到证》。手续完备的《协议书》第一联(白色)交用人单位;第二联(红色)由学生自己保存;第三联(绿色)由学校留存。第四联(蓝色)由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留存。
(3)什么是《备案表》
《单位录(聘)用毕业生审核备案表》(简称《备案表》)由粉红色上联及白色下联组成,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省部属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向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用。省部属用人单位加盖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后,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备案,毕业生凭《备案表》办理《报到证》。
(4)签约的手续有哪些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谈定后,双方签字、盖章,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然后交到系或办学点,由系或办学点统一交到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办理报到证等相关手续。
(5)签协议除了四方协议书还需要其他什么
签订就业协议书,一般将推荐表原件给用人单位,如果签约单位是省部属单位,还需一份审核备案表。
(6)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几种类型
①在协议书上加盖用人单位的章和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主管部门的章(或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毕业生本人签字。将协议书交学校后,学校可将报到证开至用人单位,并将学生的档案、户口迁入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
②到省部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在协议书上加盖用人单位的章,毕业生本人签字。用人单位到省教育厅省招就中心备案后,在《备案表》上加盖用人单位的章和单位主管部门的章,将协议书、《备案表》交学校后,学校可将报到证开至用人单位,并将学生的档案、户口迁入单位。
③在协议书上加盖用人单位的章,毕业生本人签字。离校前将协议书交学校的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毕业生本人的意愿,将档案、户口迁回原籍人才服务中心,或将档案移交省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托管、户口暂留学校,两年可内办理改派,两年后迁回原籍人才服务中心。
(7)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内容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就业协议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一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协议就失效了,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8)与用人单位签约应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在签约以前,要先了解一下求职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单位的成立年限、经营状况、用人机制、晋升制度、培训体系、发展方向等。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最关键的是要明确应聘职位的工作内容是否与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契合,职业能力是否能够得到提升。
第二,要明确试用期期限和合同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1年合同的,试用期为1个月至3个月,最多不能超过3个月;若试用期为6个月的,合同期限必须超过3年。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第三,注意单位是否有交“四金”或者“三金”的约定。一般按照国家规定,“三金”是必须交的。
第四,当用人单位提出先安排你去基层锻炼的要求时,切记不要断然拒绝,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常规做法。
(9)就业协议的解除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是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取研究生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经协商一致,取消原签订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双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双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报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办学点办理改派。
2、有关报到证问题
(1)什么是《报到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报到证由蓝色上联和白色下联组成,是毕业生办理人事档案转递、户籍迁移以及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凭证。上联(淡蓝色)交报到用人单位(回原籍的毕业生将上联交当地人才服务中心),下联(白色)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2)如何办理报到证
毕业前已经将手续齐全的协议书送至系或办学点的毕业生到所在系或办学点领取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将手续齐全的协议书交到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办学点就业部门,15个工作日后直接到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办学点就业部门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办好后,在学校就业信息网站上公布名单),凭报到证至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
(3)是否可以凭劳动合同办理报到证
可以。如果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协议书,而是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可以将正式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函一并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办学点就业部门,按改派手续办理,15个工作日后到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办学点就业部门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报到证办理期限
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报到证办理期限为两年,在两年之内毕业生调换单位或单位所在城市均可办理改派(详见P35如何办理改派手续),凭新报到证办理转档及落户手续。如:2008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
(5)报到证遗失,如何补办
①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通过“毕业生档案查询”查出原报到证号。
②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登姓名、毕业院校及15位报到证号。例:×××遗失报到证,××学校,号码200751255100001,声明作废。
③将登报材料寄交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办学点就业部门,由就业指导中心或办学点就业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新报到证办好后,将在学校或办学点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查询。
(6)毕业超过两年的学生如何办理报到证
自毕业起超过2年,将不再补办报到证,但可以办理有关证明。办理流程(仅指校本部毕业生)如下:
①由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加盖公章证明,注明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年限、专业、原派遣单位、原报到证号等内容;
②2002至2003年以后毕业的学生,由就业指导中心携证明到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经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省招就中心调配章;
③2000年至2001年毕业的学生,由就业指导中心先去省教育厅学生处查证情况是否属实,经学生处批复意见,到省招就中心加盖调配章。
④2000年以前毕业的学生,由就业指导中心先持学校出具的证明至江苏省人事厅档案馆(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查询当年派遣记录复印,加盖人事厅档案馆章证明为原件复印件,到省招就中心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省招就中心调配章。
3、有关档案问题
(1)毕业生档案主要有哪些材料
毕业生档案主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奖惩记录表,团员材料、报到证下联(即白联)等。
(2)毕业生档案去向
学生毕业后,各系根据教务处的毕业生名单整理好档案,并根据派遣去向分类,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通过邮政机要局邮寄到用人单位或各市、县人才服务中心,学生不得自带;办学点毕业生档案由各办学点按要求通过当地邮政机要局寄送,寄送时间为7月中下旬。
申请缓派的毕业生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期限至当年12月20日),办学点申请缓派的毕业生档案暂时保留在办学点就业部门。
(3)毕业生档案查询方法
毕业生在离校三个月内到用人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档案情况。
档案去向的查询方法: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通过“毕业生档案查询”栏,输入毕业生姓名即可查到档案去向和报到证号。
(4)邮政机要局邮寄档案需要多长时间到达
本市1天左右,省内2天左右,省外4天左右。
(5)档案遗失后如何补办
档案遗失只可部分补办,到系或办学点就业部门补办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到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办学点就业部门申请补办报到证;到学校教务处补办学籍卡;高中档案到原高中补办。
4、毕业生离校后的相关就业手续
(1)领取报到证后需办哪些手续
①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②档案、户籍关系到用人单位或各地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③档案关系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的毕业生须持毕业生报到证(户口挂靠省招就中心的毕业生须携带户口迁移证)到省招就中心办理相关挂靠落户手续。落实单位签订协议后,将协议书交到省招就中心办理新的报到证,人事档案将由省招就中心转出。
省招就中心咨询电话:025-86297112、86297113、86297115
省招就中心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99号(江苏教育电视台一楼)
邮编:210036
(2)离校后正式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毕业生离校后,要积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完善就业手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后,要及时将就业协议(学校联)或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寄交给系辅导员、班主任、办学点就业部门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签订就业协议后,需跨地区落实户档关系的毕业生要及时办理改派手续(详见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3)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在异地落实单位后,需办理改派手续。
办理改派需交以下材料:
①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且已盖过章的《单位录(聘)用毕业生审核备案表》(到南京市市属单位的需出具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接收函);
②原来的两联报到证(白联在毕业生档案里);
③由原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原报到证上签署“同意改派”意见,并加盖公章;
④原来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须出具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办理改派的程序:
返回原籍的毕业生将改派材料寄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办学点就业部门,由就业指导中心或办学点就业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省招就业中心办理。
档案关系在省招就中心的毕业生直接到省招就中心办理。
(4)有关户口问题咨询
有关户口的政策及办理问题咨询请联系学校保卫处。
户口咨询电话:025-86265500
5、其他问题
(1)生源地是指什么
指上大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2)我们学校的代码是多少
学校代码:“14000”。
(3)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同时又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升学、入伍,这种情况是否属违约。
答:校方不视为学生违约,但是学生需对用人单位方面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4)毕业生人事代理相关事宜
异地就业的毕业生或暂时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选择将户档关系托管在原籍人才服务中心或在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在省招就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相关事宜如下:
①办理人事代理的本科毕业生
挂靠内容:户口、档案一并挂靠在省招就中心。
报到证去向:报到证开至省招就中心。
费用:每人交纳221元(由省招就中心统一收取),其中户籍管理费121元,改派、转档综合服务费100元。
挂靠期限:挂靠期限为两年。
两年后,若毕业生没有落实具体单位,省招就中心将统一办理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返回原籍的报到证,并将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档案寄送至该生原籍人才服务中心。
②办理人事代理的专科毕业生
挂靠内容:档案挂靠在省招就中心,户口暂留学校保卫处。
报到证去向:报到证开至省招就中心。
费用:每人交纳改派、转档综合服务费100元(由省招就中心统一收取)。
挂靠期限:挂靠期限为两年。
两年后,若毕业生没有落实具体单位,省招就中心将统一办理毕业生返回原籍的报到证,学校保卫处根据报到证去向统一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再由省招就中心统一将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寄送至该生原籍人才服务中心。
③省招就中心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毕业生提供以下服务
Ⅰ、挂靠期限内,省招就中心妥善保管本科毕业生的户口及档案、专科毕业生的档案;两年后,统一将没有落实具体单位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寄送至该生原籍人才服务中心。
Ⅱ、挂靠期限内,若毕业生落实了具体单位,本科生携带具体改派材料,直接到省招就中心办理报到证、户籍变更手续;专科生携带具体改派材料,直接到省招就中心办理报到证变更手续后,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籍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