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开大学籍函【2019】 1 号
各市、县开大(电大)、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转发的《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精神,现就做好此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做好我校在籍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各学院、办学点应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并确保数据安全。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江苏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在籍生和成招(注册)在籍生
三、工作程序
1.从“江开学籍学分管理”(群号:122458059)群共享中下载《江苏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在籍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RAR(以下简称“信息补录表”);
2.对“信息补录表”内已填入的数据与在校学生真实情况进行比对(不得对表中数据进行删改),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核对数据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院或办学点存档备查);
3.补齐“信息补录表”中的剩余信息项,注意补录项数据的准确性,切不可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补录数据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院或办学点存档备查);
4.同时有开放教育学生和成招(注册)学生的学院, 开放教育在籍生信息库和成招(注册)在籍生“信息补录表”分开补录,不可合并;
5.补录完成的“信息补录表”以电子和纸质件两种形式报送省校学籍管理处(纸质件与电子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并签“本件与电子件核对无异”字样,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补录内容和要求
1.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2.在职学生不用填报父母信息,需在“是否在职”字段内填写是或否;
3.学生和父母的身份证件类型可选: 1-居民身份证、 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 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 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境外永久居住证、 A-护照、 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 3 -“.”,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5.若证件类型是“1-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五、报送时间
2019年3月1日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岚岚
联系电话: 025-86265392
邮箱: 443548118@qq.com
附件:1、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doc
2、江苏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在籍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请至“江开学籍学分管理”(群号:122458059)群共享中下载)
江苏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处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