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城院【2018】64号关于印发《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经本人申报,学院审核:
2016级化妆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嘎多(学号1603303001),累计实践实习达到162学时,可获得4个学分。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6月20日到6月25日,若有意见,请直接与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艺术学院学工办联系,电话:025-86496595,黄老师。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艺术学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根据苏城院【2018】64号关于印发《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经本人申报,学院审核:
2016级化妆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嘎多(学号1603303001),累计实践实习达到162学时,可获得4个学分。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6月20日到6月25日,若有意见,请直接与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艺术学院学工办联系,电话:025-86496595,黄老师。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艺术学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