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者:薛玥莹发布时间:2020-04-16浏览次数:4472

学院院长是全院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分管师资队伍建设、产教融合、对外合作与交流、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 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是二级学院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与学院党总支共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

2. 负责拟定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及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校党政年度工作要求,与党总支共同研究制定学院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

3. 按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实施办法》规定主持相关会议,参加党总支书记主持的研究党建及学生工作的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有关重要事项。

4. 主管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配合人事处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等工作。

5. 主管产教融合工作,组织实施学院产教融合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学院的组建、运作及管理工作,促进学院与产业界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充分发挥产教融合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

6. 主管对外合作与交流,统筹规划学院对外合作交流项目的布局和建设,推动国际短期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引进与执行。

7. 主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协调与监督国有资产的申报、购置、入库与处置等,优化资产资源配置,提高综合使用效益。

6. 与党总支共同研究决定创收分配、绩效分配、设备购置、经费预算等重要工作;负责本院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预算经费及国有资产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使用。   

7.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组织教学实践活动,对日常教学运行、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监控和评估,建立教学质量监控长效机制。

9. 配合学院党总支共同做好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10. 会同学院党总支组织开展“三育人”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做好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含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

11. 履行“一岗双责”,与学院党总支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建设,稳定安全、保密等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

12. 协助做好学生课内外一体化、专业竞赛、科技活动、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

13. 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