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8号)和《省教育厅江苏银行关于实施“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的通知》要求,学院组织了“奋进奖学金”申报工作。学校分配给我院的名额为5人,通过在学院中进行宣传、通知,共计有28名学生进行了申报(其中20级20人,21级8人)。
根据评审条件,在筛选中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志愿服务、获奖情况融入作为参考标准,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综合评定该项奖学金候选人为20级休闲服务与管理班刘春荷、刘丹丹,20级化妆品经营与管理班刘静、谭慧敏,21级人物形象设计1班秦心怡。
公示时间与学校公示时间同步。
如对以上结果存有疑义的,可将情况反映至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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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