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团“推优”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各团支部酝酿候选人、召开支部大会票选,院团总支审核,确定推荐李小嫚等5名同学作为本次团“推优”对象,现给予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班级 | 姓名 |
2023级休闲服务与管理班团支部 | 李小嫚 |
2023级化妆品经营与管理班团支部 | 潘悦 |
2023级人物形象设计3班团支部 | 韩瑞 |
2022级人物形象设计1班团支部 | 刘昱彤 |
2021级人物形象设计1班团支部 | 沈秋琳 |
公示时间:3月11日—3月15日。
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在公示期间与学院(单位)党组织、团组织实名反馈。申报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团总支联系电话:86496519; 邮箱:959924423@qq.com。
艺术学院团总支
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