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5﹞5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经学生本人申报,艺术学院评议小组审核并评定,依据学生在学院召开的国家奖学金推荐评选会上得分排序,拟推荐2023级休闲服务与管理班贺雨婕同学作为国家奖学金机动名额的候选人报送至学校参加公开答辩。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
对公示对象有任何问题或者疑义的,欢迎大家反映至艺术学院。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025-86496519
艺术学院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