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兼职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者:陈奕如发布时间:2026-06-12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学院兼职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教师6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无违法违纪、师德失范记录。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能保证教学时间与质量。

3.具备良好沟通能力、责任心与团队协作意识。

(二)资格要求

具有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化妆品经营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的相关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能独立承担教学任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3.在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奖。

4.行业龙头企业技术骨干、技能大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认真详实填写附件《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艺术学院兼职教师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与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职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佐证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应聘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以“兼职教师报名-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552190139@qq.com),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艺术学院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初审入围者将通知参加学院考察。报名截止后三天内,没有接到考察通知的应聘人员,不逐一回复。

(三)考察方式。采用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考察。

(四)结果审定。考察结束后,将考察合格名单报送教务处审定。

(五)劳动关系建立。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艺术学院签订聘用协议,安排教学任务。相关待遇按照学校相关文执行。

四、注意事项

应聘者须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材料造假或违规报考者将取消相关资格,已聘人员予以解聘。

联系人:艺术学院薛老师,电话:025-86496519。

本公告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艺术学院兼职教师登记表

附件: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艺术学院兼职教师登记表.docx.docx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艺术学院

2026年6月12日